RoHS认证
一、RoHS简介
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,它的全称是《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》(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)。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,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,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。
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、汞、镉、六价铬、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(注意: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,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)共6项物质,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.1%。
二、RoHS的重要性
RoHS是电子电气产品进入全球市场Zui基本的准入门槛。产品若出口到欧盟,需要满足欧盟RoHS2.0的要求。
三、RoHS服务内容
·中国 RoHS:基于《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》,SGS可为企业提供国推自愿性认证服务,助力企业满足中国RoHS要求。
·欧盟 RoHS:欧盟RoHS指令2011/65/EU管控11大类产品,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的电子电器成品,还须符合RoHS有害物质要求并准备充分的符合性证据。
·美国加州 RoHS:强制法案SB20/SB50,限制有害物质在九类屏幕对角长度超过4英寸的视频显示设备中的使用。
·韩国 RoHS:韩国《电子电气产品和汽车资源回收法》中RoHS部分管控的电子电气产品清单列于法规附录I。企业需自我声明产品中各有害物质含量。
·日本 RoHS:日本工业标准JIS C 0950:2008(或称为J-MOSS),管控产品范围目前包括个人电脑、空调、电视、冰箱、洗衣机、微波炉和干衣机。
四、适用产品范围
RoHS 1.0
生效时间
大型家用器具
2013年1月3日
小型家用器具
IT、通讯设备
消费电子设备
照明设备
电气和电子工具
玩具、休闲、运动设备
自动售货机
/
监视和控制设备
2014年7月22日
医疗器械
体外诊断医疗器械
2016年7月22日
工业监视和控制设备
2017年7月22日
其他电子电气设备
2019年7月22日
主动可植入医疗器械
除外
五、检测项目及法规要求
名称
限值
铅
1,000ppm
汞
六价铬
镉
100ppm
多溴联苯(PBB)
多溴联苯醚(PBDE)
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)酯(DEHP)
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
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
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
各均质材料中的含量不得超过以上限值
一、 CE和RoHS的关系
要求生产商在产品投放市场时,除了确保产品符合限用物质的要求外,还需要进行严格的内部过程控制,出具CE符合性声明并加贴CE标识等,换言之,产品在加贴CE标识时,应确保已经符合RoHS规范,并准备相应的声明和技术文档。至此,CE标识所有管辖下的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低电压(LVD)、电磁兼容(EMC)、能源相关产品(ErP)和RoHS 2.0的要求。
二、 RoHS申请流程
1、 确定产品检测项目
2、 填写检测申请表、确定检测标准
3、 样品寄送、接收:由申请方安排寄送样品
4、 产品测试、3-5个工作日、可加急
5、 测试合格,报告发放